澳门葡京开户科技集团职业卫生评价业务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煤矿、非煤矿山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建设项目放射防护评价等。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非煤矿山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业务概况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业务主要针对项目投产后运行期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防治内容进行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选址、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辅助用室基本卫生要求、应急救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概算等。不包括建设期的相关内容。
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目的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产业政策,从源头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识别、分析与评价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确定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类别,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确定建设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可行性,为建设项目的设计提供必要的职业病危害防护对策和建议。
通常采用的评价方法主要为类比法、经验法、检查表法、风险评估法和综合分析法等。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业务以建设项目实施的工程内容为准,主要针对试运行期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效果进行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选址、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效果、辅助用室基本卫生要求、应急救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等。
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目的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从源头控制或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识别建设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其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其效果,对未达到职业病危害防护要求的系统或单元提出职业卫生补充措施;针对不同建设项目的特征,提出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点和防护的特殊要求;同时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提供科学依据。
通常采用的评价方法为现场调查法、检查表法、检测检验法等;必要时可采用其他评价方法。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业务是指用人单位委托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在用人单位正常生产运行阶段对生产过程中存在和(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效果、职业健康管理等进行综合评价,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和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提供依据,并为监管部门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目的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从源头控制或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明确用人单位工作场所正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其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其效果,对未达到职业病危害防护要求的系统或单元提出职业病控制措施的建议;针对不同用人单位的特征,提出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点和防护的特殊要求;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供科学依据; 为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的日常管理提供依据。
通常采用的评价方法为现场调查法、检查表法、检测检验法等;必要时可采用其他评价方法。
业务资质
重庆市卫生局职业卫生乙A级资质 证书:渝卫职技字(2012)第(34)号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证书:2011220500S
专业能力
本机构现有重庆市职业卫生专家库专家2人,取得国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格1人、市卫生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格16人。
卫生评价中心现有评价人员18人,均为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所有评价人员均取得了重庆市卫生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资质。
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以来,共完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控制效果/现状评价报告1170份。所完成的评价项目分布在重庆市的长寿、江津、涪陵、合川、垫江、万盛、渝北、江北等近20个区县,包括化工、机械、冶金、电力、医药、仪表、家具制造、制鞋、轻工、橡胶等20多个行业。所有需专家评审的项目均一次性通过专家评审。
业务流程
预评价
接受委托→收集资料(包括现场调查)→拟定评价方案→评价方案内审→类比企业调查→类比企业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检测→编制评价报告→专家评审→修改报告→专家组长确认→提交报告
控制效果评价
接受委托→收集资料(包括现场调查)→拟订评价方案→评价方案内审→现场采样/检测→实验室分析→编制评价报告→专家评审→修改报告→专家组长确认→提交报告
现状评价
接受委托→收集资料(包括现场调查)→拟订评价方案→评价方案内审→现场采样/检测→实验室分析→编制评价报告→专家评审→修改报告→专家组长确认→提交报告
报告时间
在资料提供齐全的情况下,通常20~40个工作日可出具评价报告。
保密承诺
评价报告仅提供给委托方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也不作为宣传材料。
客户提供资料
预评价
1、建设项目立项文件
2、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资料
3、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说明书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
5、总平面布置图
6、设备清单及其布置图
7、其他
控制效果评价
1、建设项目立项文件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及卫生审查认可书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
4、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书
5、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说明书
6、所有的原辅材料的产品安全数据(MSDS)和产品成分及消耗量
7、总平面布置图
8、车间平面布置图(含设备布置图、设备台数、型号)
9、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工艺流程说明
10、防护设施设置情况
11、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情况
12、职业卫生管理台帐
13、职业健康体检报告汇总表
14、试运行期间的一般资料(试运生时间、目前负荷情况、有无发生安全事故和职业卫生中毒和意外事件等)
现状评价
1、建设项目立项文件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及卫生审查认可书,往年现状评价报告书。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
4、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书
5、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说明书
6、所有的原辅材料的产品安全数据(MSDS)和产品成分及消耗量
7、总平面布置图
8、车间平面布置图(含设备布置图、设备台数、型号)
9、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工艺流程说明
10、防护设施设置情况
11、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情况
12、职业卫生管理台帐
13、职业健康体检报告汇总表
14、运行期间的一般资料(试运生时间、目前负荷情况、有无发生安全事故和职业卫生中毒和意外事件等)
业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正)
2、卫生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的通知(卫监督发〔2006〕375号)
评价标准
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7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卫法监发[2002]63号)
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9号)
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GBZ/T196-2007
6、《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
建设项目放射防护评价业务概况
该业务主要针对具有放射性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或施工前对其辐射防护措施、辐射监测计划、辐射危害、放射防护管理等进行全面评价,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使辐射防护达到最优化,同时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实施职业卫生审查提供技术依据。
业务资质
重庆市卫生局放射卫生乙B级资质 证书:渝卫职技字(2012)第(37)号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证书:2011220500S
业务能力
可以承担所有由重庆市各地卫生部门审批的放射性建设项目的职 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如医用加速器等放射诊疗项目、非医用加速器等非医用辐射项 目的放射防护预评价。
业务流程
业务受理签订合同收集资料报告编写专家审查报告修改 提交报告
报告时间
根据项目复杂程度,客户对所需资料提供齐全的情况下20~40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价报告初稿,特别紧急的项目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缩短出具初稿的时间。
保密承诺
评价报告仅提供给委托方及卫生主管部门,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也不作为宣传材料。
客户提供的资料
1、建设项目立项批复
2、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资料
3、工艺流程说明
4、建设项目放射防护的设计方案及说明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
6、全厂或整个医院的总平面布置图
7、设备清单
8、辐射工作场所的平面布置图
9、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10、其它相关资料
业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
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9号)
3、《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6号)
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9号)
5、《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5号)
评价标准
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2、《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GBZ130-2002)
3、《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28-2002)
4、《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监测规范》(GBZ138-2002)
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编制规范》(GBZ/T181-2006)
6、《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影像质量控制检测规范》(WS/T189-1999)
7、《医疗照射放射防护的基本要求》(GBZ179-2006)
8、《医用诊断X射线个人防护材料及用品标准》(GBZ176-2006)
咨询电话:023-68580167
服务投诉:023-68580167